经纪人协议
欢迎加入介绍经纪人合作计划。
请仔细阅读下列协议条款。一旦您点击“我同意”,即表明您接受下列条款作为您与盛禧亚洲之间的介绍经纪人合作计划的协议条款与条件。
1. 介绍经纪人
1.1 甲乙双方同意依照本协议的条款与条件建立介绍经纪人合作,目的是推广盛禧亚洲的服务并藉以扩大 盛禧亚洲的市场影响力。
1.2 经纪人有权按照本协议所述的条件和方式通过介绍经纪人合作获得合理的回报。
2. 申请
2.1 经纪人应向 盛禧亚洲 提交成为介绍经纪人的申请,并按照 盛禧亚洲 的要求提供相关的申请文件。盛禧亚洲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批准该申请。
2.2 经纪人必须按照盛禧亚洲的要求如实、准确、详细地填写注册信息,如有任何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盛禧亚洲 有权酌情扣除应付经纪人的销售提成,直至取消其经纪人的资格。盛禧亚洲尚有权要求经纪人赔偿任何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3.盛禧亚洲的权利与义务
3.1 盛禧亚洲有权确定并不时修订经纪人合作的具体方式,并有权随时对经纪人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经纪人应配合盛禧亚洲 的检查和监督。
3.2 盛禧亚洲将向经纪人提供必要的信息及其他便利以使经纪人可以方便地设置至盛禧亚洲的链接。
3.3 盛禧亚洲负责收集与经纪人合作相关的盛禧亚洲 商品的销售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数量与金额),并将该等销售数据定期或不时地提供给经纪人。经纪人同意仅将销售数据的使用限于履行本协议之目的。
3.4 盛禧亚洲将独自处理所有(包括因经纪人合作所产生的)订购盛禧亚洲商品的订单。经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干涉盛禧亚洲的正常经营行为。
3.5盛禧亚洲 享有所有(包括因经纪人合作所产生的)销售盛禧亚洲商品的销售收益及其他收益,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经纪人无权就上述收益向盛禧亚洲 提出任何主张。
3.6 通过经纪人合作购买盛禧亚洲商品的顾客即为盛禧亚洲的客户,该等客户的注册信息以及购买商品的信息为盛禧亚洲 所有。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经纪人无权使用、披露或要求盛禧亚洲披露客户信息。
4. 经纪人的权利与义务
4.1 经纪人应按照盛禧亚洲的要求提供实施经纪人合作的计划,供盛禧亚洲审查。经盛禧亚洲 认可后,方可实施。
4.2 经纪人应按照盛禧亚洲要求或以经盛禧亚洲认可的方式在联盟网站上设置至 盛禧亚洲的链接。该等链接应置放于经双方确认的联盟网站的显著位置并须随时更新。经纪人应保证上述链接的外观、感受和功能性符合盛禧亚洲的要求。
4.3 盛禧亚洲授权经纪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仅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使用盛禧亚洲的图形和 / 或文本标志。经纪人确认上述图形和 / 或文本标志属于盛禧亚洲 所有,并应确保对该等图形和 / 或文本标志的合理使用,经纪人不得以任何可能对盛禧亚洲 的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方式或可能就甲乙双方之间关系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方式使用该等图形和 / 或文本标志。
4.4 经纪人应确保将盛禧亚洲 通过联盟网站所提供的商品和 / 或服务与任何第三方所提供的与盛禧亚洲商品和 / 或服务相同或实质上相似的任何商品和 / 或服务明确区分,不致造成混淆并误导消费者。
4.5 经纪人应向盛禧亚洲提交联盟网站书面申请,以便盛禧亚洲 审核该网站是否适宜进行合作。经纪人必须按照盛禧亚洲 的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经纪人及联盟网站的相关信息。经纪人保证联盟网站不含有下列内容:
4.4.1 宣扬色情、暴力、或基于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国籍、残疾、性倾向、年龄等歧视 ;
4.4.2 宣扬任何非法的、有害的、威胁性的、诽谤的、骚扰的或其他易引起反感的行为;
4.4.3 域名与盛禧亚洲 相似,包括但不限于近似、变异、拼错等;
4.4.4 任何可能对盛禧亚洲商业信誉造成负面影响的信息;
4.4.5 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如因经纪人提供的任何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或因经纪人违反上述就联盟网站内容的保证而造成 盛禧亚洲任何损失,经纪人应予以全额赔偿。
4.6 经纪人声明与保证,其具有签署并履行本协议所应具备的一切资质与能力,并且符合盛禧亚洲 所不时要求的作为盛禧亚洲会员的资格。经纪人应按照盛禧亚洲 的要求,就上述声明与保证提供相关证照及其他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
4.7 经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就经纪人与盛禧亚洲 的关系对外发布虚假或误导的信息或者容许该等虚假或误导的信息的存在。如果经纪人违反此项规定,盛禧亚洲有权正式通知经纪人,要求经纪人在盛禧亚洲 要求的时间内予以纠正,否则,盛禧亚洲 有权立即终止经纪人参与经纪人合作的资格,并且有权要求经纪人返还其已收到的销售提成并有权取消所有未发放的销售提成,若因此给盛禧亚洲造成任何损失, 盛禧亚洲有权要求经纪人承担赔偿责任。
5. 合作网站销售提成、收益结算和奖励机制